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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社会发展局):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关于举办2008年“达能少年国际杯”足球赛的通知》(粤教体函〔2008〕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达能少年国际杯”足球赛珠海城市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办单位:珠海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金湾区教育局
三、赞助单位:乐百氏(广东)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达能益力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校内预赛:3月24日—4月6日在各参赛学校分别进行。
(二)各区选拔赛:4月12—20日在各区分别进行,高新区各学校参加香洲区选拔赛,高栏港经济区各学校参加金湾区选拔赛。
各区选拔赛应按照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关于举办2008年“达能少年国际杯”足球赛的通知》(粤学体联〔2008〕5号)要求,严格审查参赛运动员年龄,禁止弄虚作假。
(三)城市决赛:4月26—27日在金湾区第一小学举行。
五、参加单位
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高新区,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校内预赛:由各学校负责组织校内选拔赛,学校选出冠军队参加区选拔赛。
(二)各区选拔赛:
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香洲区(高新区)不少于12支男队、8支女队参加;
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不少于12支男队、8支女队参加;
斗门区不少于10支男队、4支女队参加。
(三)城市决赛:
香洲区(高新区)派6支男队、3支女队参赛;
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派6支男队、3支女队参赛;
斗门区派4支男队、2支女队参赛。
七、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为维护比赛秩序,比赛设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纪检委1人、体卫艺科3人及各区推荐1人组成。
(二)赛前由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组织抽测各队运动员骨龄,男队抽测4人以上,女队抽测2人以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抽测骨龄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本校区注册在读学生。
八、各校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时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予参赛
九、有关比赛其它事项参见《关于举办2008年“达能少年国际杯”足球赛的通知》(粤教体函〔2008〕5号)、《关于举办2008年“达能少年国际杯”足球赛的通知》(粤学体联〔20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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