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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地点
日期:4月18—20日
地点:南屏甄贤小学
二、参加学校
区属各小学
三、竞赛项目
(一)设单打赛,分A组、B组
A组:在校4---6年级学生
B组:在校1---3年级学生
(二)设团体总分奖
四、参加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A、B组男、女各4人,不得多报。
五、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就读并有学籍的学生。
(二)输送到市体校以上,现不在本校读书的学生不参加本次比赛。
(三)转学、挂靠在本校读书,没有珠海市户籍的参赛学生,需提供上一年度该学生的学籍证明。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采用白色乒乓球(大球)。
(三)单打赛初步预计: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小组取前三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小组前二名采用淘汰附加赛,小组第三名同名次决赛(具体根据报名情况而定)。
(四)第一阶段比赛每场三局两胜,第二阶段比赛每场五局三胜,比赛均为每局11分。
(五)团体总分计算方法:将各学校各单项男、女前8名运动员按13、10、8、6、5、4、3、2分计,再按进入前16名运动员分别计1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获最高名次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七、奖励办法
(一)团体总分:奖励前八名,分别给予奖旗奖励。
(二)男、女单打赛:奖励前八名,分别给予证书奖励。
(三)突出贡献奖:授予牌匾。申请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在报名时提供学生名单,附上市体校以上的吸收证明或获奖证书。
1、在06—07年度向市体校输送2名以上学生,并被学校正式吸收。
2、在06—07年度向上输送的学生有2人代表珠海参加广东省年度赛或中小学生锦标赛,其中有1人获单项前六名。
八、报名及预备会议时间
(一)各参赛校于4月7日前将报名表网上传送至区体育局,邮箱地址:bin0925@163.com。联系人:林宇宾,电话:2656031。
(二)预备会议于4月11日下午3时在区体育局召开预备会议并进行分组抽签,请各校派一名负责人参加。参加会议时请提交参赛运动员学籍证明复印件。
九、仲裁委员、裁判员
(一)各学校选派一名具有三级乒乓球裁判员级别以上的教师参与本次比赛裁判工作,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仲裁委员、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
十、纪律规定
(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该队该组别比赛资格,已取得成绩无效,并停止该队一年参加区以上比赛资格。
(二)不准无故弃权和罢赛,违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已取得成绩无效,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检录点名上场,10分钟后仍未到场的运动员该场当弃权论。
(四)如对运动员资格有疑义可以单位名义并盖章向仲裁组进行书面反映,并交押金500元,经调查胜诉退还,败诉没收。
十一、其他
(五)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
(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均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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