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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
三、协办单位:
四、比赛日期:
五、比赛地点:
六、参加单位:本市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含高校、高中、中专学校)、县、区、镇、乡、中央、和各省、市驻珠海办事机构,三资、独资、内联企业、社会团体均可组队参加。
七、参加办法:
1、每队可设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限报12名(含12名)以下。领队、教练均可上场比赛。
2、运动员报名号码为1至30号 (报名应按照实际人数从1号连续排列),本次比赛不得更改。
3、各队在报名时,须申请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包括上衣、短裤、球袜),注明主色、副色。
八、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年龄不限,但必须身体健康。如有隐瞒、欺骗身体健康状况者在本次赛事中出现健康状况后果自负。
2、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只准报名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报名后如需更换或补充队员,须在截止报名前提出申办,否则不予办理。
3、凡报名参加全国各项比赛的球队和运动员以及属现役职业(专业)性质的运动员,不准参加本次比赛。
九、 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的《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七人小场制,5号皮制足球。
3、比赛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比赛(各小组前二名出线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附加赛办法决出名次。如参赛队不足8队时,采用单循环赛定出名次。
4、比赛穿布面胶粒底足球鞋,可佩戴护腿板上场比赛,严禁着皮面胶粒底鞋和皮面铁钉底鞋比赛。
5、每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6、每场比赛限替换5名队员,队员一经换下,则不能在该场比赛中再次上场。
7、各队须备深浅颜色比赛服各一套,并印上明显号码,上场队员除守门员外,一律不准穿着长裤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在手臂上佩戴明显标志。
8、队员一律不准携带可伤及场上其他队员的金属饰物( 戒指、手表、项链等)和留有过长的指甲。
十、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①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②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③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④积分相等队之间在本次比赛全部循环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⑤积分相等队之间在本次比赛全部循环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⑥以抽签或附加赛的办法决定名次(具体由比赛组委会决定);
⑦淘汰赛如全场比赛平局,加时采用上下半场各10分钟,中间不休息。比赛结束,如再次平局,则互射点球决出胜负。
十一、纪律规定:
1、参照全国比赛的纪律规定和足球竞赛违例三十二条处罚规定执行。
2、如有球员在比赛场上或场下打斗、辱骂裁判员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以当事者停赛数场、取消比赛资格、停赛一年、二年、三年、终身停赛、通报各地有关足协备案等处罚。同时对该球队的领队、教练员给予相应处罚。
3、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累计两张黄牌者或得一张红牌者自动停赛一场,第一阶段最后一场比赛得红牌者或最后一场比赛累计二张黄牌者带入第二阶段比赛。
4、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消极比赛、罢踢等,取消该队所有的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
十二、比赛弃权:
1、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权。
(A)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比赛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比赛。
(B)拒绝按照比赛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C)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D)开赛时间已过10分钟,队伍到达运动员不够规定比赛人数(七人制最低比赛人数为5名运动员)。
(E)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珠海市业余足球运动员资格注册证》、或处在停赛期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
(F)中途退出比赛。
2、对弃权的处理。
(A)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B)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C)中途退出比赛,所有与该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十三、比赛保证金
1、参赛队伍报名时需交纳比赛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
2、参赛队伍在整个赛事中没有违犯比赛组委会的有关规定,比赛结束后三天内凭收据全额退还保证金。
3、参赛队伍在整个赛事中有违犯比赛组委会的有关规定,根据处罚情况,比赛结束后三天内凭收据退还保证金余额(已处罚扣完保证金的队伍则无退还)。
十四、对比赛中出现下列情况的球队,扣罚比赛保证金
1、在比赛场上或场下打斗、辱骂裁判员、工作人员和对方球员,视其情节轻重,扣罚该队比赛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2、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比赛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比赛的球队,扣罚该队比赛保证金人民币500元。
3、拒绝按照比赛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比赛的球队,扣罚该队比赛保证金人民币500元。
4、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比赛的球队,扣罚该队比赛保证金人民币300元。
5、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处在停赛期代表该队参加比赛,每发现一名这样的运动员,扣罚该队比赛保证金人民币100元并取消该队伍该场比赛成绩。
6、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扣罚比赛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十五、录取及奖励办法:
1、奖励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并第一名给予价值5000元的奖励,第二名给予价值3000元的奖励,第三名给予价值1000元的奖励。
2、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3支队伍。
3、设最佳射手1名(如进球数相同则并列获最佳射手),最佳运动员3名,给予相应的奖励。
4、评选优秀裁判员3名。
十六、开幕式要求
1、各参赛队伍必须准时派出不少于10名运动员参加开幕式仪式。
2、出席开幕式各队运动员必须穿着统一运动服。
十七、报名办法:
1、报名表(统一制表)填写清楚,字体工整明了,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社会团体组队,须有领队签名)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报名处。(另附球队介绍) 2、报名时间:11月1日至11月X日止。
3、报名地点:体育中心体育场珠海体育网。
4、联系电话:2651392 13425026467 (QQ:346350464)
5、联系人:伍小姐
6、抽签时间、地点:11月X日下午15时在XXX
7、领队、教练员会议与抽签仪式同时进行。
8、参赛费:1200元,保险费X元,报名后如退出比赛,参赛费概不退回。
十八、经费:
各参赛球队的一切经费(含比赛期间运动员医药费)均由各队自理。
十九、保险费:
各参赛球队队员需在大会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比赛期间意外伤害险,如不购买保险则不能参加比赛。(已购买意外伤害险的运动员则不必购买,需 提供证明给主办单位)
二十、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
由主办单位组织裁判和有关人员担任大会工作。
二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报名地址下载:/bbs/htm_data/2/0811/3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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