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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校车发生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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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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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杨小江报道:饮酒后驾驶校车,在接送学生途中发生追尾碰撞事故。5月15日,该名司机被交警部门严厉处罚。 5月15日早上8时50分,我市迎宾南路发生一宗交通事故,刘某驾驶一辆粤C/3×126号车与前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轻微损坏。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经查,粤C/3×126号车为边检幼儿园接送学生的校车,车上当时载有边检幼儿园的师生。就在拱北交警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刘某身上有酒气,涉嫌酒后驾驶,于是当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发现其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80.5毫克。经现场讯问,刘某承认其于15日凌晨与朋友一起喝了酒。 民警现场立即通知边检幼儿园另派司机将师生送走,同时对刘某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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